- 職稱:營養師。名額1名。
二、資格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
2.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不得擔任公教機關人員」之情事者(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始得擔任公務人員,請應考人員檢附最近1個月內個人現戶戶籍謄本,並包含詳細紀事,以利查驗)。
3.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營養師法第6條規定「不得充任營養師」之情形者。
4.無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及性剝削等犯罪紀錄。
(二)報考人員應具備資格:
1.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資格,具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營養師證書。
2.實際從事營養師相關工作累計1年(含)以上者(服務年資計算至報名當日)。
(三)本職缺採外補方式辦理,凡本機關編制人員(含本府暨所屬高級中學、國民中小學、殯葬管理所、動物保護防疫所、體育場及家庭教育中心)請勿參加投件。
(四)凡未符報名資格而報名者,如涉及刑責應自負之,如於報名時未及時發現或持偽造證明文件,則取消錄取資格。
三、工作項目:
- 學校午餐相關業務,包括膳食營養規劃與監督,膳食製備與供應督導、照護個案營養、食農教育(含健康飲食及午餐教育)、午餐業務、廚房與廚工衛生管理及校園食品管理、異常事件通報處理等相關業務。
- 協助及支援管轄區學校餐飲衛生管理及午餐業務。
- 協助廚房轉型事項。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工作地址:基隆市七堵區五堵國民小學(基隆市七堵區百一街25號)。
五、報名注意事項:
1.應試者應檢附簡章應附相關表件及證件進行審查,請於報名當日攜帶正本文件以備審核,正本驗畢當場發還。須繳交證件影本,影本請均以白色A4大小紙張影印並依序排列。
2.審查文件及證件不齊須補件者,應於報名時間內送達,審查時間結束後,不再接受資格審查(即不受理報名),不得異議。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4.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5.聯絡人及電話︰總務處02-24511457#32王小姐或人事室02-24511457#50溫小姐。職缺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總務處。
六、其他事項請詳閱「114年度基隆市五堵國小編制營養師甄選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