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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甄選簡章第柒點第一項第(四)款錄取名額及方式:以各校初選錄取名額之5倍人數錄取,最末名同分則增額錄取,若報考人數不及錄取名額之5倍人數,得不足額錄取(筆試為0分者不予錄取)。
二、初選成績以原始分數方式呈現,占甄選總成績之30%。
三、初選成績通知單已於113年11月11日上午限時掛號寄出,報考人員如對初選成績有疑義,可申請成績複查:
1、日期與時間:113年11月13日(星期三)下午1時至下午4時。
2、成績複查申請人應持國民身分證、准考證、每科複查手續費100元整及成績複查申請表親自或持委託書至基隆市信義區深美國民小學(基隆市信義區深美街198號)申請複查,複查以1次為限,逾期或程序不合者不予受理。另需檢附限時掛號回郵信封1只,貼足35元郵資並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及郵遞區號。
3、成績複查只能針對成績是否漏列或計算錯誤提出複查申請,不能要求重新評分。
四、複選於各校辦理,請應試者至選填報考學校參加複選,考場及周邊停車位有限,無法提供應試者停車服務,停車事宜請自行處理,複選試場:
(1)基隆市立碇內國民中學(基隆市暖暖區源遠路152巷75號)。
(2)基隆市信義區深美國民小學(基隆市信義區深美街198號)。
(3)基隆市七堵區五堵國民小學(基隆市七堵區百一街25號)。
五、初選通過人員請於113年11月20日(星期三)下午1時至下午1時20分親赴各報考學校複選試場地點報到,報到後於13時20分至指定休息區聆聽試場規則。
六、複選於113年11月20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辦理,應試者請攜帶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或附有照片證明身分之健康保險卡或駕駛執照)應試,在試場中於排定應試順序唱名計三次未到場者,視同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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